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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閱讀裡沉醉,在影像中做夢,在遊戲裡追尋,在生活中漂流,在心靈角落裡,我做我自己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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乍看之下,這是一本非常薄的書籍,以A4的試讀版本來說他有47頁,換算成一般大小我想也只有一百多頁不到,即使他的篇幅不大,講述的東西卻發人省思,當小女孩與香煙這兩樣天馬牛不相及的事物擺在一起的時候,究竟會擦出怎樣的火花? Related Posts Plugin for WordPress, Blogger...



嚴格說起來我是個很討厭「香煙」這項物品的人,但與有抽菸習慣的家人住在一起這麼久以後,即便是厭惡到底也慢慢的練就了視而不見的本領,於是遇見有煙癮的人也能稍稍的體諒,畢竟那就是戒除不掉的欲望,我不喜歡卻也勉強不得別人,於是故事裡的死刑犯就為了這麼抽一支香煙的權力而獲得了緩刑,最後還獲得了免刑,這無疑是一大翻盤,對於菸草業者來說,根本就是個活生生的廣告。

但另一方面,只因為想要偷偷抽根煙,卻被誤指為傷害兒童罪的男人,卻為抽煙這件事情蒙上了一層陰影,最後步向了死亡,所以到底該不該允許抽煙,或是該在公共場所設置吸煙區,一直都是很難兩全其美的問題,吸煙的人與菸草業者當然贊同,但不吸煙的人卻總是以健康因素做為訴求,我只能說那個偷吸煙的男人太衰,被語焉不詳的小女孩誣告,但卻也為他偷吸煙的行為微微搖頭。

故事裡令我最不喜歡的或許就是那個律師瑪藍了,他枉顧自己該辯護的被告的權利,姍姍來遲又無能為力,無怪乎會有「速死」這個綽號,不論是免罪的德尼黑‧強森,或是躲在廁所偷吸煙的男人,都只是憑藉著自身的力量來換取自身的權益,僱用她究竟有何用,反而一點用處也沒有了。

關於煙的道德議題還有太多,我尊重吸煙是一種個人習慣,但總是希望我的朋友別在我的面前吞雲吐霧,這一點就讓我想起有個煙癮甚重的友人,總是會在煙癮發作的時候自行到其他地方去吸煙,解除煙癮,是很貼心的行為;卻也想起另一名友人,在公眾場所就吞雲吐霧了起來,雖然基於尊重,我還是默許了這樣子的行為,但其實很不喜歡煙的味道,或許該坦白一點說出我的喜惡才對吧。

P.S:感謝皇冠何小姐給予的試讀機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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Comment

無題

  • Heero   
  • 2008/02/12 (火)22:25  
  • edit

原來栞姐說的47頁書是這一本呀,本來我還以為是"不專業偵探社"的前40頁電子檔XD

這本似乎不賴,怎麼我都沒看到訊息ORZ

Re:無題

  • 栞  
  • 2008/02/12 (火)23:02  

不專業偵探社早在不知道幾個星期前我就看完那40p了耶,
這本我在批踢踢看到的,因為我有線上試讀通報系統XD

無題

  • 小云   
  • 2008/02/13 (水)17:03  
  • edit

線上試讀通報系統(拇指)(笑翻)

Re:無題

  • 栞  
  • 2008/02/13 (水)20:32  

不過最近有點失靈,我好多都沒報到(淚)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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