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在看【再見溪谷】電影之前,先看了小說。大家都知道,什麼東西大多都是舊愛最美,先看先有印象。改編電影跟小說,其實常常是不分你我,有些事情影像化後,或許會變輕,或許會變重,端看導演與編劇的功力。
【再見溪谷】是一部好電影,也是一本好小說。
這是一部探討被害者與加害者的故事,在溪谷旁,小男孩阿萌的屍體被發現,他的母親里美是嫌疑犯。她供稱鄰居已婚的尾崎和自己搞不倫,因此才會萌生對孩子的殺意。而尾崎的太太加奈子,也做出這樣的證詞。婚姻不順遂的記者,看著感情似乎很好的尾崎夫婦,對這樣的結果存疑,因此深入追查,沒想到他們夫妻竟有著一段不堪回首的往事纏繞在他們之間。
電影非常忠於原著,大小細節都沒有放過,當然還是做了一些取捨,但並不減損精采的程度。我喜歡第一場戲,平日的午後尾崎與加奈子在家中,享受兩人世界的魚水之歡,從這幕戲可以稍稍看出他們兩個感情的微妙,到後面的情節也是,總是加奈子主動說「做吧」,而尾崎才和她行房做愛。他們樂在其中,主動權卻都在女性的身上。
一直到後面的故事才會發現,他們的關係,竟是強暴犯與被強暴者。他們選擇住在一起,是常人不能想像的生活方式。然而因為和對方同住,女方再也不用擔心被不知情的男人唾棄,男方也不再被罪惡感侵襲,算是一種微妙的平衡。而他們的心也愈來愈靠近,明明是想要目睹對方的不幸而做的約定,到後來卻彷彿習慣一般得到了渺小的幸福。
如果不是因為隔壁發生那樣的事,或許他們會一直這樣生活下去的吧。
被挖出過去是多麼令人感到不堪的狀態,當加奈子對警方做出假供詞,一方面是為了「應該要讓對方得到不幸」而行動,另一方面又因為做了這樣子的行為而感到懊悔。在那一刻起,他們的關係早就超越了加害者與被害者,而是兩個緊密相依的伴侶。
那個記者是一個映照,他的家庭足以用來對照尾崎與加奈子的夫妻關係。記者與妻子間的不和,無法面對彼此的鴻溝,夫妻之間總是有一條隱形的界線,不去溝通就踩不過,沒有共識就只會愈來愈糟。最親密的伴侶是最遙遠的陌生人,多麼悲傷而無力。
電影裡有幾個和小說不太一樣的橋段,小說中的加奈子因故去了里美原本打工的地方,尾崎雖然不贊成但也並未阻止,對於記者和妻子的不和也有更深刻的描述,並非如同電影般隱晦。到最後他們一起去了加奈子工作的地方,去面對他們這段畸型卻彷彿和諧的關係。
電影與小說結尾同樣留下了疑問,怎樣的人生才是好的,人永遠也得不到最完美的解答。那麼他們這段關係到底該怎麼下去,也不是我們能夠給予正確的答案。但我喜歡記者最後說的話,一起得到幸福難道不行嗎?我想是可以的吧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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再見溪谷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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