在閱讀裡沉醉,在影像中做夢,在遊戲裡追尋,在生活中漂流,在心靈角落裡,我做我自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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故事是這樣開始的,懷孕的妻子發現感覺有些疏離的丈夫曾經組了一個樂團,為了給丈夫一個生日驚喜,她找回了這些團員一同慶祝。沒想到丈夫拒人於千里之外,原來過去他們曾經發生過一段糾紛,而放棄了曾經共有的夢,丈夫從狂野的搖滾樂手變成了一名超級業務員。然而妻子認為這是個契機,她想要把丈夫的夢找回來,也改善他與丈夫之間的關係。
其實我喜歡的是故事裡的一個概念,只要開始了,就永遠不嫌遲。雖然組樂團出唱片是他們大學時代的夢想,但誰說都三四十歲了,不能玩音樂呢?有時候只不過是自己限制了自己。不過男主角因為工作的關係,算是衣食無缺,可以有時間與金錢放在興趣上面。反倒是他的朋友,因為執著於音樂,長年都處於貧困的狀態。這大概是追求夢想最為現實的一面,電影裡固然說的美好,但前途艱辛,真的是要看一個人的勇氣與決心。◎Note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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