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還挺不喜歡這本書的主角肖兵的,完全是因為他過度自信的緣故。大概是因為曾經是個軍人,他對自己的身法與技巧總是自信滿滿,卻忽略了大草原是個他不熟悉的環境。與人的戰爭和與生存的戰爭畢竟還是有所不同,他總是陷大家於險境,才意識到自己多麼的無知,很多時候其實都有點來不及。一次又一次面臨生命的危險,卻讓我忍不住想要咒罵他。幸好他們總是可以脫離險境,不然我真的會很生氣。
相反的,我非常喜歡聰慧伶俐的大黑。我對於獒這種動物並不熟悉,可是在作者的敘述裡面,卻可以感受到他活靈活現的威猛姿態。並不是人才具有靈性,我覺得大黑是隻能夠理解人的動物,也具有牠特殊的感情,不是一般寵物可以比擬的。因此我可以理解肖兵如何從陌生到熟悉,如何對大黑產生難以割捨的感情。
除了獒這種動物以外,其實作者敘述更多的,是狼這種生物。在讀好幾個段落時,都讓我忍不住想起了《
狼王夢》這本書,對於狼群習性的描寫,這本書都敘述的非常深刻。尤其是狼群打架的兇殘程度,更是讓我不忍卒睹。只不過讀著讀這會讓我有一種一廂情願的感覺,主角賦予了太多人類的感情在動物身上,將狼與獒的行動都以柔性的方式來理解,覺得牠們會報恩,似乎是有些超越我對於動物的認知,也顯得有些濫情。
不過也可能是我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,也許那些動物的行為的確是如此。我確實相信牠們秉性聰慧,比我們人類更了解大自然的生存法則,只是對牠們在書中某些和善的舉動,有點無法完全相信。雖然那些環節非常感人,我卻在感動之餘,忍不住小小地打了個問號。畢竟我不是狼也不是獒,更沒有生存在大草原上的經驗,實在很難完全相信。但大致上我還是很喜歡這樣子的敘述的,保留一點智慧的舉動,才不會讓我有一種人自以為是萬物之主的感覺。
我相信所有的動物,都有屬於自己的傲骨,而在這本書裡面的獒更是如此。牠們有著自己的信念,知道自己該做什麼,又不該做什麼。人類何德何能,可以將這樣子靈巧的動物當成自己的所有物來飼育,讓牠們對人類忠心耿耿?當我看到書中那位紮西木貪婪的行為,更為了大黑及其他獒的無私感到無比的羞愧。人類其實只是會思考、會說話,但誰說動物就不會思考。當我們利用著牠們的時候,或許也應該想想我們究竟是多麼自私與過份才是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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