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928年的洛杉磯,克莉絲汀柯林斯臨時加班,回到家中發現孩子不見並且馬上打電話給警局報案,五個月後接獲孩子找到的消息,但卻不是她的孩子,警長強迫她接受,並對她的申訴要求不聞不問,甚至判定她精神有問題,而她為了自己的孩子奮戰到底。
這是一部還滿沉重的片子,每次看到警長的嘴臉我都憤怒的想要拿東西砸他的臉,哪有母親認不出自己的孩子,哪有小孩會因為出門在外倒縮三英吋?什麼叫做女人就是歇斯底里就是情緒化,想必那個警長一定沒有孩子,想必他從來也不知道女人是怎樣的一種生物。
而且警局還濫用職權,想要挽回人民對於警察的信任,原來隨便吃案就可以?所以找來一大堆所謂的權威湮滅事實,放出錯誤的消息操縱媒體,這種作法今昔皆然,除了心寒,或許還是心寒。若不是因為另一樁案件的揭露,或許克莉絲汀仍舊會受到永無止境的折磨,不只是兒子失蹤的痛苦,還有強權壓身的恐懼。
母親是一種相當偉大的身份,會為了血濃於水的羈絆而奮不顧身,看到那些警局的人冷漠至極,忍不住也想飆兩句髒話,或是扯著他們的衣領問他們是不是人生父母養的,那些失蹤的都是些孩子,連家都不見得知道怎麼回,只想匆匆結案的警局,只想找到孩子的母親,兩相對比,多麼諷刺。
電影的配樂是有點陰鬱的,或許是因為看過一點簡介的關係,總覺得每一段節奏每一個音符都很揪心,不是什麼驚心動魄的駭人電影,卻總忍不住讓人倒吸一口冷氣,電影終場散去,幾個同行的夥伴都沉默不語,影廳裡的靜默與影廳外的喧囂恍若兩個世界,電影終究是電影,但帶來的衝擊強度終究難以消散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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