在閱讀裡沉醉,在影像中做夢,在遊戲裡追尋,在生活中漂流,在心靈角落裡,我做我自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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牠突然從黑夜裡冒出來,衝到我車燈前面。牠是一隻金黃色的大狗,兩隻前腳緊張地拍打地面,有如跳著小步舞。在牠身後,四月的楊樹花開處處,黑色的聖胡安河(San Juan River)在樹林後方湍流不息,不時將春雪吞噬水中。
當時將近午夜,我們正在找地方鋪睡袋,準備明早開始沿河旅行。我們開小卡車,辛克萊(Benj Sinclair)坐在我旁邊,腳邊是剛才路上買東西吃剩的包裝紙,還聞得到玉米皮熱狗、洋蔥圈和墨西哥捲餅的味道。辛克萊三十九歲,雙頰圓潤,肚子像彌勒佛一樣,早年參加過美國和平工作團(Peace Corps),去過西非,練就出百毒不侵的腸胃,什麼都能吃。雷諾絲(Kim Reynolds)坐在後座,她是科羅拉多州人,外展教育(Outward Bound)講師,操作愛斯基摩小艇姿勢優雅,一條深褐色長辮子是她的註冊商標。她的秀髮飄著三十二歲女人在沙漠裡流過汗、沒有用芳香劑的健康氣味。我們和她在離這裡快兩百公里的猶他州莫亞布市(Moab)碰面,一起吃披薩當晚餐,因此她身上也有大蒜、洋蔥、羅勒、番茄醬、牛至草和鯷魚味。
我們隔壁停了一輛車,裡面坐了魏絲(Pam Weiss)和奧斯汀(Benett Austin),他們從懷俄明州的傑克森霍爾(Jackson Hole)開自己的車到莫亞布市,幫我們裝配船具、購買補給品,也與我們合吃披薩。他們倆和我們一樣,既沒有噴古龍水,也沒有用香水。魏絲是奧運滑雪選手,三十六歲,奧斯汀二十五歲,正努力急起直追。兩人剛成為男女朋友,因此散發著強烈的腦內啡和費洛蒙。
一般人不會這樣形容別人,或一開始先注意到味道,因為我們人類是視覺動物,仰賴眼睛擷取訊息。但對一隻在車燈前面跳小步舞的金黃大狗來說,當我們打開車門時,真正飄向牠的訊息其實是味道。
因此,牠會直接走到我這邊的車門,我想一定是味道的緣故。牠小心翼翼將腦袋湊過來,聞聞我露在外面的大腿。這是我們第一次邂逅,當時鑽進牠鼻子裡的是什麼氣味?在牠的犬類感官世界中,我的神秘汗水喚起了牠什麼樣的悠遠記憶,又讓牠聞到了哪些可能?
這隻大狗在車內燈的照耀下,身體變成紅紅的,脖子沒有頸圈。牠又若有所思吸了一口氣,帶著興奮觀察我,研究我。是我吃了什麼東西,還是毛細孔裡的殘餘微物,讓牠對我這麼感興趣?這是我唯一「看」得出來自己和朋友的不同之處。您瞧,就連描述氣味,我用的也還是「看」這個字。我和這幾位夥伴一樣,滑雪、騎腳踏車、登山,也單身。我剛滿四十一歲,體格健壯,栗色頭髮,淺棕色眼睛。但我不吃家禽或家畜,只吃野生動物,通常是麋鹿和羚羊,偶爾也吃松雞、野鵝、野鴨和鱒魚。
是因為我吃野生動物,牠才對我興致勃勃嗎?或許我和牠的舊石器時代祖先身上飄著同樣的味道?嗅覺是人類最古老的感官,我們的大腦半球最初就是從原始神經索上部的嗅覺組織演化而來;有了兩個大腦半球,人類才能思考。說不定這隻狗對於我和牠之間的關連比我還清楚,超出我能想像,因為牠是用嗅覺過活。
牠用深棕色眼睛看著我,眼裡閃著洞悉一切的光芒說:「你需要一隻狗,就是我。」
牠竟然一眼就看穿,讓我嚇了一大跳。我找狗已經找了一年多了。我真心誠意地拍拍牠,對牠說:「乖狗狗。」
牠不停搖著尾巴,動也不動,眼神依然在說:「你需要一隻狗。」
我們下車,開始卸裝備,狗就跑掉了。只見牠一會兒頭從這裡鑽過去,一會兒尾巴從那裡冒出來,赤褐色的腹部在我們幾個人的小腿和涼鞋間穿梭。
我選了一棵楊樹,將睡墊和睡袋扔在樹下的沙地上,鑽進絲綢般的溫暖裡,轉過身去,沒想到牠竟然在我旁邊挖起窩來。牠用前腳努力將沙挖到後腳之間,接著身體連轉三圈,面朝我躺了下來。藉著星光,我看見牠兩邊眉毛一高一低。
當然,說「眉毛」並不大對,因為狗只有腳掌會排汗,不需要像人一樣靠眉毛防止汗水跑進眼睛。不過,有些狗的眼睛上方會長深色毛髮,可以算是「假眉毛」,這隻狗就有。
西達察人(Hidatsa)是美洲大平原北部的原住民族,他們幫這類狗取了名字叫「四眼」,認為這種狗特別溫馴,而且有魔力。加拿大英屬哥倫比亞大學的犬科心理學家柯倫(Stanley Coren)觀察發現,原住民之所以認為「四眼」具有靈力,是因為「這種狗的表情比其他狗容易判讀,對比色的毛髮讓眼部上方的肌肉動作格外明顯。」
星光下,大狗躺在我的身旁,眉毛一高一低,表示牠既好奇又擔心,不曉得我會不會讓牠留下來。
「晚安。」我說完拍拍牠,就閉上眼睛睡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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